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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促销不得先涨再折扣

   日期:2018-06-11     来源:人民日报    浏览:62    评论:0    
核心提示:网络促销不得先涨再折扣
       市场监管总局近来举行“6·18”网络会集促销行政指导座谈会,要求网络买卖渠道(网站)运营者实在实行网络运营主体职责,实在做到以下几点:

自觉恪守《网络买卖办理办法》《网络产品和效劳会集促销活动办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自觉执行促销信息事前公示、渠道进入把关、促销信息记录和保存责任;制止经过协议等方法约束、排挤促销运营者参与其他渠道安排的促销活动。

监督促销运营者自觉实行促销活动责任,恪守《网络购买产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因促销下降产品质量,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自觉恪守促销信息规范和促销广告规范,不得对产品和效劳作引人误解的虚伪宣扬和表明,不得发布虚伪广告,不得先提价再打折,不得虚报特价揽客,施行有价无货的诈骗行为;制止选用虚拟买卖、成交量或许虚伪用户点评等虚抬商誉的方法进行促销。

采纳必要的技术手段保证渠道正常运行,自觉加强售后效劳部队办理,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商标权利人投诉,拟定促销活动物流配送应急预案,多向消费者供给质量优、价格实、效劳好的产品和效劳;制止违反合法、合理、必要的准则,收集、运用、走漏、出售消费者和运营者个人信息。

京东、阿里巴巴、苏宁易购、国美在线、当当网、网易考拉、贝贝网、唯品会等12家网络买卖渠道(网站)相关负责人到会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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