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会议强调,要锚定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目标,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为主线,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
解决“三农”面临的各种深层次问题,根本要靠深化改革。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相比脱贫攻坚,建设农业强国面临的任务更艰巨,必须用创新思维寻求破解“三农”难题的有效办法,用改革法宝清除制约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乡村振兴体制机制更成熟更定型,确保中国式农业现代化行稳致远。
深化农村改革,要把牢主线。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生产关系之一。我国农村改革是从调整农民和土地关系开启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建立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这些都是就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进行的制度创新。今后,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要看到,以土地制度为核心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始终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要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动不变的基础上,通过“三权分置”改革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农业经营方式的多样多变,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合理优化配置。
深化农村改革,要坚持大历史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用大历史观来看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这启发我们,要着眼历史视野找准农村改革方位,坚持历史思维理清农村改革逻辑,遵循历史规律把住农村改革方向,顺应历史大势谋划农村改革思路。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切忌贪大求快、刮风搞运动,防止走弯路、翻烧饼。凡是涉及农民基本权益,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情,必须看准了再改。对于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要审慎稳妥,在战略上积极进取,在战术上稳扎稳打。
深化农村改革,要坚持底线、鼓励探索。要坚持底线,农村改革无论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这方面,一些发展中国家有过惨痛教训,要引以为戒。要鼓励探索,把顶层设计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起来,鼓励不同地区因地制宜探索,善于总结基层的实践创造,对探索创新中遇到困难的要及时给予支持。这方面,各地有不少成功经验,要尊重群众智慧和农民创造。
深化农村改革,要攻坚突破、落地见效。着眼农业现代化,健全粮食安全保障制度,构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体制机制;着眼农村现代化,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完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体制机制;着眼激发农村内生动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构建现代农村产权制度。
总之,要加快推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突破,让广大农民在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