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互联网  工业互联网  、商场  深圳  电商平台  农村电商  电子商务  电商  双十一  县域电商 

支持安居工程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加强管理

   日期:2024-11-05     浏览:0    评论:0    

记者15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预算管理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关规定,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重新制定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所称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用于支持保障符合条件城镇居民(包括纳入当地保障范围的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居住需求、改善居住条件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补助资金支持范围包括:住房保障,城中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

根据办法,补助资金按照奖补结合的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保障、城中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任务量、绩效评价结果等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其中,80%资金按照各省的各项任务量进行分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调节,财政困难程度根据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规定的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确定;20%作为奖励资金,依据各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的绩效评价结果等,加权确定绩效调节系数,并结合各省任务量等因素调节分配。

 
打赏
本条信息网址: https://www.e457.com/news/show-94981.html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来源于网友提供和互联网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不对网站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
 
更多>同类行业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积分购买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sitemaps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本站内容系用户自行发布,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云商网不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